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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经贸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出台《推进省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2007-06-18 09:52  文章来源: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该方案提出,到2010年我省出口创新基地力争达到1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的比重达到30%以上,基地内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体系,基地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认定条件方面,出口创新基地要具备明确的地域边界和产业边界;有完善的出口创新基地发展方案和明确的发展目标;产业特色鲜明、基础好、技术优势明显;产业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并建立较为完善的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政策促进体系方面,省外经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设立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促进资金,推动国家科技兴贸政策优先支持出口创新基地内项目,推动省里扶持外经贸、科技发展的政策将出口创新基地纳入重点扶持对象。同时,发挥科技兴贸联合机制单位政策集成优势,加大对出口创新基地的扶持。省外经贸厅会同省科技厅定期对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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